2.2建立防爆
安检设备技术中心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在涉爆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需要科学、真实、准确的检验、鉴定结论支撑,以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到目前为止,包括广州的刑事技术所在内的公安机关尚无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从事爆炸装置完整性鉴定、火炸药定性定量分析、炸药爆炸性能测试和爆炸威力、杀伤力、破坏力鉴定。目前全国具备资质的仅两家社会机构,也仅能从事常规炸药的爆炸性能检测,对于爆炸装置是否完整、能否有效起爆及爆炸的威力、杀伤力、破坏力等司法实践所必须的要素提供不了合法、真实、准确的结论,难以全面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使得对涉爆案件的审理与判处不够严谨,因而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为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建立防爆安检技术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与金属探测装置如(
安检门)、爆炸装置有关的研究,制定爆炸装置鉴定、检验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等,制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资质、资格标准等并组织进行考核认证,开展检验、鉴定工作。
2.3建立防爆安检技术中心是适应未来排爆安检的需要
建设防爆安检技术中心,是排爆安检工作现实与未来发展的需要。
2.3.1爆炸是实施恐怖活动的有效手段
爆炸是当前国际国内恐怖主义分子实施恐怖活动的最主要手段和个别极端分子实施报复、勒索的有效手段,从近些年的情况看:
2.3.1爆炸是实施恐怖活动的有效手段
爆炸是当前国际国内恐怖主义分子实施恐怖活动的最主要手段和个别极端分子实施报复、勒索的有效手段,从近些年的情况看:
(1)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有向我国渗透的趋势。
(2)国内恐怖主义分子一直在暗中进行人才、技术和材料的准备,并且已有小规模生产爆炸装置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