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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安检门发展技术不够均衡
更新时间:2016-03-09 15:53:45
中国民航总局就十一五期间加快推进云南机场建设,促进云南民肮发展签署纪要,明确了将昆明新机场定位为面向东南亚、南亚.连接欧亚的国家门户枢纽机场,并进一步加大云南民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重点保障昆明新机场建设,加快中小机场建设,新建腾冲、沪沽湖、怒江、红河等机场;改扩建芒市、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增容改造昆明巫家坝机场。同时就新机场建设资金安排、贴息政策.ceia启亚安检通道增加、给予省内机场新建、改扩建配套资金:各州市机场建设给予配套土地支持政策等,奠定了云南航空基础产业发展的基础,为机场建设和云南民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云南作为我国西部地区机场较多、同时也是支线航空发展较好的省份之一。
机场安检门发展同样不够均衡,全省12个机场9个亏损,部分机场甚至没有航空公司堪意去运营。鉴此.云南各级政府积极想方设法.和机场集团一道开发市场、育航线,在机场的新建、改扩建中划拨土地,有的州市共至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款扶持航线的开辟与航空公司的引进.从而确保了支线机场的正常运营。正是因为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加上机场集团的不懈努力,才使得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边强省份,形成了机场等级高、数量多、发展快、支线航空较为完善的网络。2009年6月1日,云南省政府对祥鹏航空进行增资扩股,10月26日,昆明市政府与昆明航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0年7月31日,云南省国资委与东航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东航云南有限公司,是云南省做大做强民航业的重要举措,对培育2至3个大而强的基地航空公司,提高航空运输企业和机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行业发展的内部动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用机场安检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调整政策,对云南机场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点支持。为配合《条例》的实施,云南省政府积极开展了《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由省法制办牵头,机场集团与省民航办、国家民航局法规司、省人大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开展了大量的立法前资料收集、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草案修改等工作,专门针对《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中涉及的“机场土地管理与利用”、“机场特许经营”、“机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等内容进行征求立法意见,分别就民用机场保护的重点、难点,需要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机场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以及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民用机场保护方面的职责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意见,最后形成了机场管理机构的立法惫见,上报给了省法制办、省民航办.目前,整个立法工作不断加快,今年作为一档立法,《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将于10月在网上公示,11月送云南省政府常委会讨论,明年3月前在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将成为一项地方性法规来实施。